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胡商物流园破产复工项目勘察
招标方式:邀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21日。
开标日期:2019年6月28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昌发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平陆路601号101-14。
中标金额:76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胡商物流园破产复工项目范围为原胡商物流园E、F区,用地面积为10.8公顷,建筑面积约139026.57㎡。目前主体结构已封顶,部分装饰工程已完工。E1~E5区为1~3层多层商业,F区为小高层公寓。本次采购范围为该地块的地质勘察工作。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大山(业主代表)、吴秀贵(业主代表)、刘稳、俞宏伟、曹圆圆
招标人名称:安徽胡商物流园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胡商物流园项目部。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9955304326。
公告期限: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5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胡商物流园项目部。联系电话:1995530432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的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的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限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胡商物流园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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