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纬纶新闻

安徽纬纶律师事务所开展十二月份月度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26-01-04
2025年12月26日下午,安徽纬纶律师事务所举办十二月集体学习会。本次学习会由王强主任主讲,围绕“债券律师实务”主题展开系统讲解,结合丰富的法律法规与实务案例,全面梳理了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依据、基...

2025年12月26日下午,安徽纬纶律师事务所举办十二月集体学习会。本次学习会由王强主任主讲,围绕“债券律师实务”主题展开系统讲解,结合丰富的法律法规与实务案例,全面梳理了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依据、基本条件、流程及律师在其中的专业职责。

学习伊始,王强主任从债券的基本概念出发,对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法律依据、发行主体及监管体制进行了系统区分。他指出,企业债券主要受《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调整,公司债券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实施。两者虽同属债务性融资工具,但在发行条件、审批程序及信用基础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准确把握法律适用的边界,防范合规风险。

在实务层面,王主任以丰富的案例资料为依托,重点讲解了债券发行的程序规范及关键文件要求。他详细介绍了企业债券发行从立项、报批到注册制下的审查流程,说明了律师在各环节应承担的法律把关责任。同时,他结合公司债券发行实践,阐述了募集说明书、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报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权代理协议等核心文件的编制要点与审查重点,强调律师在文件审查中应坚持真实性、完整性与规范性原则。在谈及债券发行中的尽职调查环节时,王主任指出,勤勉尽责的调查是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前提,也是控制执业风险的关键。他提醒律师要关注发行人主体资格、财务状况、资产权属、重大合同、诉讼及合规事项等核心要素,确保法律意见真实、准确、全面。 

此次学习会为全所律师深入理解债券业务法律实务、提升资本市场服务能力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启发。全所律师对债券业务的法律逻辑与实务操作有了更全面的把握,为今后更好地服务客户、助力企业合规融资奠定了坚实基础。

版权所有©安徽纬纶律师事务所  皖ICP备2021018877号-1  

技术支持:辰光网络 辰光云统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