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施行之日,本所胡升律师聚焦该《解释》,将社会广泛关注、实务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向与会人员予以分析明确。近年来,拐卖儿童的行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儿童的人身权益,也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那么寻亲产生的支出能否获得赔偿?《解释》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监护人请求赔偿为恢复监护状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高空抛物造成损害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找不到抛物人如何定责?《解释》规定,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具体侵权人是第一责任主体,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顺位在后的补充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先行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被侵权人其余部分的损害,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适当补偿。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将来确定的具体侵权人追偿。胡升律师就这些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结合司法解释以及具体案例一一释明,通过联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对法条的复述、强调,明晰了《解释》的具体适用情境。通过此次集体学习,第一时间对施行的《解释》内容予以更新,既拓宽了对一些热点法律问题的认知,更彰显了纬纶所集体学习的智慧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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