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0日上午,我所王元强律师就物权法《解释一》相关概念的理解和适用与大家展开交流分享。王律师从善意取得、具有物权效力的相关法律文书体系、异议之诉与确认之诉及物权预告登记制度四个方面讲解,结合《解释一》的具体法条及相关案例,为大家深刻剖析了《解释一》如何理解与适用,同时,王律师就近期办理的疑难案例与参会律师进行探讨,我所古立平主任、茅红星副主任及我所资深律师都针对案例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参会律师也积极讨论,会后大家纷纷表示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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