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华,男,1964年3月出生,汉族,江苏扬州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历。
1981年9月至1985年12月,芜湖市光华玻璃厂工人;
1986年1月至1990年9月,任芜湖市裕溪口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1989年8月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1990年9月至2009年9月,任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2002年9月获得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2003年7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
2009年9月至2012年2月,任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12年2月至2014年5月,任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协理员;
2014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审判员;
2017年1月经批准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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